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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沿革

       民國三十三年本院創辦人劉汝孔醫師自日本東京醫科大畢業及附設醫院服務返國後,任職台大醫院外科醫師及助教,鑑於家鄉苗栗鄉親缺乏優良醫療環境,民眾就醫不便,遂於民國四十年十二月二日離開台大醫院返鄉擇定頭份創立「劉外科醫院」。由於「劉外科醫院」醫療性質獨具特色,又本著博施濟眾精神,誠懇的服務人群,深獲民眾的肯定與嘉許,業務亦不斷成長,遂乃於民國五十三年擴建院址、增設科別,並申請變更醫院名稱為「頭份劉醫院」。而且在79年元月獲評定為「地區醫院」。

       80年初深感永續經營之責任重大,亟需增床,經查本院係醫療法公佈施行前已設立之醫院,醫院建築未擴充,僅單純調整使用空間以增加病床數,依衛生署八十年二月十二日衛署字第09334696號函規定,得逕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向地方衛生主管機構辦理病床數變更登記。遂又再次增聘醫師積極投入醫療業務,至82年已增擴一般病床110床、加護病房7床(不分科)、急診觀察床6床、洗腎床15床,且83年5月2日獲評定為「地區教學醫院」三年,86.8.1再次獲評為「地區教學醫院」一年。

       全民健保開辦後,再增擴急診觀察床至40床。87年底增聘腎臟科莊繼光醫師到院服務,由於洗腎病人增加一倍,乃向苗栗縣衛生局報備登記洗腎床為30床。
       此期間老院長劉汝孔醫師由小規模的劉外科,擴充為擁有10科以上之綜合醫院。行醫逾一甲子,一向秉持懸壺濟世,視病猶親的他,深得社會的推崇。然值此醫療科技日新月異,醫療業務更趨繁重之際,基於責任與體力因素,乃委託莊繼光醫師承負本院,期使院務得以順利延續推展。為使醫療工作能繼續推動,88年11月向衛生局主管機關申請變更負責醫師並沿用「頭份劉醫院」名稱,經衛生局函復「申請變更負責醫師沿用冠有姓氏之醫療機構是否可行,轉行政院衛生署鑒核示復」,89.3.1衛生署函復『申請變更負責醫師為莊繼光而沿用「頭份劉醫院」名稱乙案,核與規定不合』,遂申請變更名稱為「重光醫院」,而於89.3.30重新核發重光醫院開業執照,並於89年7月評定為「地區醫院」。89年10月因床位不敷使用,再次擴充一般病床由原來110床增為124床。90年2月洗腎病患增加,床位由30床增為43床,總床數為176床,這顯示本院的努力已漸獲回響。冀望一切的改革成效,能深獲諸位的支持與首肯,讓本院能朝醫療品質極品化邁進,以不負創辦人衷心的請託-重新發揚光大。

       顧名思義「重光醫院」乃重新再發揚光大之意,隨著醫療環境的變遷,繼光承接負責醫師後,深感“維持現狀就是落伍,旋即著手規劃醫院,從硬體設施之整建-病房衛浴設備之增置、安全電梯之增設、醫療儀器之增購、醫療作業全面電腦化、擴建圖書館,充實圖書資庫,到釐訂各項軟體教育訓練準則及教學方針,乃至92/05獲「91年度急救責任醫院及重症醫療品質」考核為「良」、92/12獲頒「推動家暴暨性侵害防治業務」全國優良團體獎、93/06增設呼吸照護病床十六床,並於93/06~09月辦理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計畫,成立三個社區醫療群,目前總床數改為150床。

      重光的醫療團隊服務鄉親超過半個世紀, 秉持服務鄉親及永續經營的理念,於96年02月12日陳忠信醫師毅然承受使命接任本院院長職務,積極推動醫院軟硬體之改進措施,改善老舊之建築物,並積極新增各項醫療儀器及相關設施設備,這一連串的改革,期望能以嶄新風格求變求新,戮力提升醫療、護理、醫技之品質及行政效率,以強化醫病關係之良性互動,為再次改革重新出發,提供鄉親更優質、安全、舒適的醫療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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