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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診需知

   掛號需知   


  • 現場掛號時間:週一 ~ 週六:07:30 至 20:50;週日:08:00 至 18:00
  • 預約掛號時間:週一 ~ 週六:07:30 至 20:50;週日:08:00 至 18:00
  • 網路掛號時間:週一 ~ 週日:整日
  • 初診、複診請攜帶健保IC卡、身份證
  • 電話:037-663030,(已預約掛號民眾,請直接到診間等候看診) 


  現場掛號  

  • 現場掛號者直接於門診掛號櫃檯,唯超過掛號時間或額滿時,批掛人員電話詢問該醫師是否可加號,若同意再辦理掛號手續。
  • 現場掛號可提供當日及一個月內預約掛號服務。
  • 初診掛號者由批掛人員先進入掛號管理作業查詢,確定為初診者,請其填寫或代寫初診病歷基本資料。
  • 外籍人士採用護照號碼、外籍新娘則用居留證號碼。
 
 
    看診時間   
 門診看診時間 
週一 至 週五
上午 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晚上 18:30-21:00
週日
上午 08:30-12:00

 體檢時間 
週一 至 週五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30-17:00
週六
上午 08:00-12:00

 復健時間 
週一 至 週五
上午 08:00-12:00  下午 13:30-17:00
週六
上午 08:00-12:00

 

  門診健保各類身份掛號費/部份負擔收費標準  
類別 一般門診 急診
掛號費 基本部份負擔 掛號費 基本部份負擔
一般民眾 初診200元
複診150元
80元 200元
(時段外250元)
150元
65歲以上 60元 80元 200元 150元
持殘障手冊 0元 50元 0元 150元
低收入戶 0元 0元 0元 0元
榮民 150元 0元 200元 0元
持轉診單 150元 50元 200元 150元
  • 星期六(下午)/星期日/國定假日:門診掛號費170元,初診另加收行政處理費50元
  • 藥品部份負擔另計。
  • 復健治療同一療程,門診每次實施簡單治療依規定收取部份負擔50元。
  • 憑重大傷病卡相關疾病者免部分負擔,如非相關疾病者(經由醫師判定)仍需繳部分負擔。
  • 依健保規定免部分負擔身份之病人,包含:預防保健、榮民、低收入戶、三歲以下兒童,均免收部分負擔。
  • 單純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免收任何費用。
  • 門診基本部份負擔若有異動,依健保局最新公告為準。


   健保藥品部份負擔(地區醫院)  
藥費 藥品部份負擔
100元以下 0元
101元~200元 20元
201元~300元 40元
301元~400元 60元
401元~500元 80元
501元~600元 100元
601元~700元 120元
701元~800元 140元
801元~900元 160元
901元~1000元 180元
1001元以上 200元
  • 健保病患持醫院開立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開藥28天以上),第一次調劑以當次調劑慢性病藥品費用與一般藥品費用併計應自行負擔之門診藥品費用。


  健保批價作業  
  • 健保病患於就診中或看診後,會持各項檢查申請單或處方箋至門診批掛櫃台或急診單一櫃檯批價。
 
  復建科 同一療程  
  • 以六次為同一療程,初次診療於受理掛號後,讀卡取得卡號,並收一次掛號費及繳交部份負擔;同療程第二次以後〈含第二次至第六次〉之治療,仍需出示健保卡及繳交部份負擔。

  慢性病連續處方籤  
  • 立時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慢性疾病範圍;確認處方有效期間:即自醫師處方之日起三個月內有效,且每次至多給予30日以內之用藥量。
  • 首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比照一般批價流程,不收藥品部份負擔費用。
  • 第二次或第三次領藥時,調劑間隔不可大於7日。

  預防保健  
  • 成人健檢:年齡40歲~64歲,每隔三年檢查一次。
                        年滿65歲(含)以上者,每一年檢查一次。
  • 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三十歲以上每年乙次。
    預立醫療決定諮詢費用  
個人諮商總費用
(含行政費用)
團體諮商總費用
(含行政費用)
低、中低收入戶
3000 限定2人:1500/ 全額優免
 
 
  自費部份  

  • 全部自費且無健保身份者。
  • 殘障鑑定。
  • 開立診斷書。
  • 部份自費項目:如健保不給付項目請病患自購藥品、衛材等
  • 未帶健保卡改以自費方式:請病患七日內補健保卡並持原門診收據辦理退款手續。
  • 體檢:分個人及團體,均在單一櫃台 辦理。
  • 影印X光片及各項檢查結果。

    優免身份  

  • 掛號費優免:本院員工(眷)、65歲以上老人、福保(低收入戶)、殘障手冊、重大傷病、特約廠商。
  • 有優免身份者,請先出示証件,方可辦理,如未事先出示証件,將不予優惠。
  • 憑重大傷病相關疾病者可免部份負擔費用,如此次看診非相關疾病,仍需繳部份負擔,是否有相關依醫師判定。

資料維護人:倪O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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